-----本文凡例-----
本系列文章的「表面問題」、「背後預設」、「基督教的回應」三部分皆引自其他書籍,非由筆者撰寫。至「筆者小評」部分方為筆者個人意見。
-----正文開始-----
〖 12.表面問題:我儘量不傷害別人;己所不欲,勿施於人嘛!遇見有需要的人,我是不會幸災樂禍的。一定盡力而為幫助人。 〗
背後預設
這句話的背後,假設神是按照我們是誰 (我們的人格) 和我們的表現 (行為) 來決定接納我們與否。神審判人類,好象老師將每一個學生與全班同學的分數來比較一樣。你的好行為若多過壞行為,你就可以過關!
(見筆者小評一)
基督教的回應
神接納罪人,乃是按照耶穌基督是誰 (他聖潔的人格) 和耶穌的表現 (耶穌完成了的大工) 。基督教是唯一的宗教,提供代罪的救贖。我們不可能憑自己的行為進天堂。 (見筆者小評二)
我們不可能與別人的行為比較,來決定神救我們還是定我們的罪。我們得救,完全是憑神的恩典;完全是藉著信心;完全是因著基督完成的救贖!(弗2:8,9) (見筆者小評三)
這題其實和
第四題「想信什麼都不要緊,只要虔誠就可以了」、
第六題「因為人性本善,不需要別人的救贖」類似,
屬於「平生不做虧心事,半夜不怕鬼敲門」的論點。
這類論點聽起來很合理,又符合亞洲人善有善報、惡有惡報的應報觀。
往往使未信者理直氣壯;已信者深感困擾,
這類問題其實可以簡化成一個核心:
「人到底有沒有靠自己得救的能力?」
以基督教為出發點,這個問題牽涉兩個層面:
第一是基督教的「原罪論」
第二則是基督教的「他力救贖論」。
因為「得救」的概念基本上來自於基督教,
因此本文將以基督教義為中心討論這個問題。
若是能耐心理解的人會發現,在肯定其前提為真的前提下,
「原罪」與「救贖」論其實是基督教義中論證和諧、富有理性的代表。
一
這題回應者的背後預設表現不錯,
很精確地說明了「我不用信神,因為我一向盡力幫助人」這句話的背後意義。
聖經裡以「審判」作為「上帝再臨 (世界末日)」的代名詞,
很容易讓人有「賞善罰惡」的聯想。
什麼叫做審判?
就是把好人和壞人分別開來。
就是把好人和壞人分別開來。
什麼是好人?
做好事、存好心、說好話的就是好人,其他的都是壞人。
做好事、存好心、說好話的就是好人,其他的都是壞人。
只要我們當個好人,公義的上帝就會把我們與壞人分別開來,使我們得救。
這種混合了基督教與民間宗教審判觀的論點是錯誤的起源。
對「好人」、「壞人」的定義一開始就出錯,因此其後的推論也就一路錯到底。
在基督教義中,並不把「行為善惡」當成得救與否最重要的判準。
一個行為最好的非基督徒,在基督教義中也沒有一絲得救的可能性。
聽起來很不合理,但原因很簡單:
「人有原罪」
連資深基督徒都經常會忘記這條基督教的根本大法。
在基督教的創世論中,人類的祖先亞當與夏娃違背上帝的指示偷吃善惡果。
取得了明辨善惡是非的能力,可是也被趕出伊甸園來到人間。
當亞當與夏娃違背上帝指示的瞬間,
已經從「無罪之軀 (能夠抵抗試探)」變成「有罪之軀 (不能抵抗試探)」了。
而由他們所生的一干人等 (包括我們),
既是生自「有罪之軀」,因此當然也是「有罪之軀」。
因此人生而”有罪” (不具有抵抗試探、不犯罪的本質)。
很多人一聽到「亞當是人類的祖先」這句話就哇哇叫,
舉出各種科學證據說明人類的多元起源、東非猿人露西、進化論等等。
基督徒們一聽到科學證據就進入聖鬥士mode,正說反說舉例說誓死捍衛創造論。
筆者認為這很沒意義。
當這個故事告訴我們:「人性先天無法抵抗犯罪的試探」這個沉重的結論時,
我們竟然比較關心「人的共同祖先是裸奔男還是人猿?」
坦白說,
有差嗎?
總之所有人都有罪的潛質,所有人都無法抵抗犯罪的欲望,這就夠了。
筆者甚至認為基督教的原罪論,其實不用扯到亞當吃禁果也能成立。
二
好吧,就當人不善良,人無法抵抗犯罪的欲望,那又如何?
正因為人不善良,才要努力進德修業、幫助別人,發掘人性中善良的一面。
為什麼基督教還要說「行善而不信主」沒有用呢?
在了解原罪論後這個問題就很容易處理了。
「正因人不天生純善,才要努力變得善良」聽來很正面很積極,
但仔細推敲就會發現這句話好像哪裡怪怪的。
講個老故事吧:
從前有個賭鬼,
為了賭博傾家蕩產,老婆吵著要跟他離婚。
他只好跪求老婆原諒他,發誓以後再也不會賭博了。
老婆懷疑的問他:
「我真的可以相信你嗎?」
「我真的可以相信你嗎?」
他信誓旦旦的說:
「當然可以!不信我跟妳打賭!」
「當然可以!不信我跟妳打賭!」
看懂了嗎?
用髒抹布擦用過的碗,碗和抹布都會變髒。
用新抹布擦用過的碗,碗和抹布還是都會變髒!
只要兩者中間有一樣髒,就不可能突然自己變乾淨。。
除非你用水洗。
用髒抹布擦用過的碗,碗和抹布都會變髒。
用新抹布擦用過的碗,碗和抹布還是都會變髒!
只要兩者中間有一樣髒,就不可能突然自己變乾淨。。
除非你用水洗。
同樣的,已經「不是純善」的人性,根本不可能「努力變得善良」。
極端一點的看,我們很可能連什麼是「善良」都無法確知。
諸位看看歷來的道德、倫理命題吵吵吵了幾千年還是莫衷一是便知。
我們在現實生活中,確實可以看到很多善到極善的人,
也可以看到很多惡到極惡的人。
但在原罪論的前提下,極善的人和極惡的人其實差不到哪去,
原罪論的可怕之處就在此。
舉例來說,假設善惡可以量化,
最善的人一生中可以幫自己加100分;最惡的人會把自己扣100分。
相差高達200分,這樣差別夠大了吧!?
但是如果得救基準分是1億呢?差200分有差很多嗎?
原罪論的意義有點類似如此,一個人不論怎麼善,總是有極限。
基督教義很乾脆的把得救條件定在一個「不可能獨力達成」的範圍。
就像是打電動遇到不管怎麼打都會輸的敵人時,不要急著重開遊戲,
正因為人心的罪業實在太過沉重,
重到只憑人為的善行也無法挽救其一二。
重到只憑人為的善行也無法挽救其一二。
是以人們在面對「審判」這個敵人時,
絕對會被秒殺,不管等級練多高都一樣。
這時候熟練的玩家都知道該怎麼辦:
要嘛等劇情
要嘛開外掛
三
基督教義這個「常人絕對通不過的審判」,
觸發的必要劇情就是「基督救贖」。
觸發的必要劇情就是「基督救贖」。
只靠自己努力行善,行一輩子頂多也只讓你加個100分。
但上帝透過耶穌基督用祂的死替人類”贖罪”,
因此信耶穌的人可以另外加1億分。
上帝就是公義,不符祂標準的人都得下地獄。
因為上帝慈愛,祂派自己的獨生子下凡成為罪人能得救的”中保”
審判,象徵的是上帝國度中的公義。
救贖,象徵的是上帝國度中的慈愛。
在基督教義中,得救的保證是耶穌基督的救贖,而不是行為的善惡。
那麼,如何確保耶穌基督的救贖會臨到「我」身上呢?
在新教解讀中,「信」是最大的依據。
「因信稱義」這句話大家在歷史課本上都看過,筆者也就不再贅述。
我們回顧一下從原罪論到救贖論的脈絡:
1.人性內在具有行惡的欲望
2.人性並無客觀善良,眾人皆然。
(以上為原罪論)
3-1.人類若無客觀善良則無從表現客觀善良 (不知道甚麼是真正的善)
3-2.人類無法自力救濟 (因為沒有善人)
4.人類必須透過外力得到救贖。
(佛教認為是修行、基督教、回教、猶太教認為是恩典救贖、道教、民間宗教沒想那麼多。)
(佛教認為是修行、基督教、回教、猶太教認為是恩典救贖、道教、民間宗教沒想那麼多。)
(以上為救贖論)
從原罪的角度來看他力救贖,就非常容易了吧?
許多人之所以不接受救贖論與原罪論僅是因為厭惡而已。
筆者一向反對盲信,也一向反對「盲不信」。
在基督教義中,原罪論與救贖論是相當明確清晰的論點。
也是基督徒們一定要清楚了解的重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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